外包装完好先签收后验货
- 发布时间:2015-04-16 09:29:2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朱毓松
本报讯 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5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快递行业发展为主旨的省级政府规章。
明确规定先签收还是先验货
收快件时,消费者应该先签收还是先验货呢?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处长张剑平介绍,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快递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快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注明为易碎品或者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快件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派员和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共同签字。
办法规定,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签字确认。张剑平称,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快递信息会不会被泄露备受关注。张剑平表示,泄露快递详情单的情况确实存在,有些企业管理不严,导致快递运单上的信息被非法窃取,也不排除有个别企业存在非法倒卖的现象。
为解决这类问题,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应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丢失。快递运单的实物和电子数据档案保存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集中销毁。快递企业未按照要求保管和销毁快递运单的实物和电子数据档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最高可以处2万元的罚款。
快递维权可拨12305
遇到快递服务纠纷时,消费者该怎样维权呢?
省邮政管理局局长王丰介绍,去年我省平均每一百万件快件的有效申诉为15件。消费者对快递服务质量有异议的,首先可以向提供服务的快递企业投诉,快递企业应当在15天内作出处理。快递企业如果没有按规定处理用户投诉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
超过15天快递企业还没有处理用户的投诉,或者是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热线12305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专门建立了申诉受理中心,有专人负责接听申诉电话,处理消费纠纷,申诉中心会在30天内对用户的申诉作出答复。去年,12305申诉受理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服务的申诉98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万余元,经调解处理后消费者满意率达96.25%。
一般情况下,经过这两个环节,大部分的消费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如果经过邮政管理部门的处理,消费者还是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还可以采取司法手段维护权益。
王丰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递较为贵重的物品时,最好选择保价服务,同时详细准确填写内件名称并保管好相关凭证,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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