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对重金属项目出重拳
- 发布时间:2015-04-15 00:33:1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悉,重金属一般是指比重大于4或5的金属,约有45种,常见的有铜、铅、锌、铁、锰、镉、汞、金、银等。大部分重金属如汞、铅、镉等并非生命活动所必需,而且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
“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环境的污染;二是对人体的伤害。”专家说,在环境污染方面,重金属污染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不同,不少有机化合物可以通过自然界本身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净化,使有害性降低或解除。而重金属很难在环境中降解。在开采、冶炼、加工及商业制造活动中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大气、水,造成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最终,大部分重金属停留在土壤和河流底泥中。当环境变化时,底泥中的重金属形态将发生转化并释放造成水污染。
在对人体的伤害方面,重金属通过大气、水、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人体内和蛋白质及各种酶发生作用,使它们失去活性,并在人体的某些器官中富集,如果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会造成人体急性或慢性中毒,具有致癌、致畸及致突变作用,对人体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江苏拟在各市加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各专业重金属企业生产片区应由省辖市以上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集聚特点,统筹规划设立,并报省级相关部门批准。
其中,专业重金属企业生产片区产业定位含电镀(电子元器件除外)、铅蓄电池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冶炼、铅锌冶炼、镍钴冶炼、锡冶炼、锑冶炼和汞冶炼)的,其规划环评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查;产业定位含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的,其规划环评按化工集中区要求审查;其他专业片区规划环评由省辖市环保部门负责审查,未进行规划环评的,暂缓受理审批相关项目环评文件。
重金属企业分散隐患多,此次,江苏提出加快推进涉重企业入园进区步伐。原则上不得在重金属专业生产片区外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铅蓄电池、电镀、重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涉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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