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将实施买房“限狗”令
- 发布时间:2015-04-09 14:29:49 来源: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家里有小孩要上学,买二手房会首先考虑“学区房”;而喜欢养狗的,恐怕得多加一条选房标准————看看有无“养犬指标”。这样的情景将在珠海发生,经4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而《条例》限定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条例》十三条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并在第十四条继续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独户居住。”“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我要买二手房,还得先看看卖家是不是占用了‘养狗指标’?”珠海市民陈女士提出疑问。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假如一套房,房东占用了‘养犬指标’,是否意味着租客就不能养狗?”
根据《条例》内容,如果某养犬市民只有一套房产,且已占用养犬指标,现因资金周转要卖房又不肯让出指标的,这时候买家如果是养犬人就要注意了。因卖家在给狗狗登记时用的是该套房产的住址,按规定“同一个住所不能养二只狗”,买家要么与卖家继续协商让出养狗指标,要么放弃买这套房。
还需提醒的是,假如卖家有多套房屋,现将其中登记有养狗的房产出让,买家需要提醒卖家先去养犬登记机构更改养狗住址,再完成购房手续。
据不完全统计,珠海犬只已超7万只,且近年来犬只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因养犬而产生的问题频发。
在立法过程上,立法机关对于条例的制定非常重视,4次常委会审议为历年来最多,对于限养数量,管理费的收取等关键问题,多次前往国内其他城市调研,反复讨论并征求民意而最终敲定。 张应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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