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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P2P穿上保险的马甲

  • 发布时间:2015-04-03 00:36:06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沙晚报讯(记者 肖娟)近日,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少数P2P平台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套取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因此,提醒消费者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

  常见非法手段有两种: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如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进而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二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如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号称公司开发的“保单收益补偿产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

  保监会提醒消费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以防范P2P平台风险。

  一、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推销所谓P2P或其他非保险理财产品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查验相关证件。二、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各类金融企业推出的理财产品,都会通过银行、特定网站或专业理财顾问进行销售,提醒大家切勿随意相信所谓“好心人”的推荐。三、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广大保险消费者要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上当受骗,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四、考虑自身需求,谨慎退保。中途退保有可能出现保单“现金价值”低于“本金”的情况;另一方面,中途退保将导致保单失效,保险消费者会失去原有保险保障。五、保险理财产品功能相对完善。保险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至5%,但相比其他行业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还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保险消费者在理财同时还享有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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