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广运用PPP模式
- 发布时间:2015-04-02 09:34:04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刘艳)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现行政策的PPP项目公司,可享受我市总部经济的优惠政策,并优先上报,争取中央资本的投入。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有序”的总体思路,我市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通过建立公平的市场运行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不断提高基础设施运营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根据通知,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我市将优先选择一些投资规模相对较大(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社会事业项目可适当降低)、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技术发展比较成熟、收益比较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合作期限较长(一般为10年-30年)的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重点推进交通领域、市政公共设施领域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开展PPP项目合作。
PPP项目经认定后可进入“绿色通道”,按规定享受优先审批等政策。PPP项目还享受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根据通知,我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探索适合PPP项目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为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银团贷款、保函业务等方面提供融资服务。因项目实施需要,经批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可用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
>>名词
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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