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多举措保障学前教育
- 发布时间:2015-04-02 09:17:30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近日出台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运行保障机制,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提高保教人员素质,提升科学保教水平。
按照计划,上虞将加大园舍建设投入,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经费由区财政按一、二、三类乡镇(街道)分别给予35%、45%、55%补助,其他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建设经费,区财政按新建每班20万元、改造每班8万元补助,民办幼儿园建设根据规模给予一次性5万至10万元的奖补。
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参照义务教育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公办、城区民办、农村民办幼儿园自聘教师,区财政每年分别给予8000元、4000元、6000元补助,骨干岗位自聘教师每人再增加5000元补助。
从今年起,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50%同步调整,并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该区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新取得学前教育高学历的一次性奖励大专1500元、本科3000元、研究生5000元,全区幼儿园教师教育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加强标准化和等级幼儿园建设,按照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对新评上省等级的幼儿园分别按班额给予一次性省一级5万元、7万元、10万元,省二级3万元、4万元、5万元,省三级2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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