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删改订单信息 律师:涉欺诈应赔三倍价款
- 发布时间:2015-03-18 15:50:00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3月15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羊城晚报A4版推出《网购咖啡22天未发货 亚马逊删改订单信息》重磅独家新闻,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报道推出后,亚马逊中国方面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会尽快联系消费者解决这个问题。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消费者凌先生(化名)仍没收到亚马逊方面的回复。
对于亚马逊在未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擅自删除了账户订单信息,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琛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亚马逊中国的此次行为已涉嫌欺诈,根据新消法第55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应当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三倍。
消费者质疑 删改订单,亚马逊监守自盗?
“下单了快一个月都没有发货,投诉好几次也没个说法,居然还擅自取消订单。”对于此次在亚马逊上不愉快的网购经历,凌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发不出货了就擅自删除用户的账户记录,这样也太可怕了,亚马逊是否监守自盗?”
凌先生进一步表示,此前不断听说有电商账户被盗、用户损失惨重的消息,“我在亚马逊账户里存了钱,如果哪天亚马逊的系统也自动把账户余额给篡改或删除了,还没有记录,我有口也说不清,届时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亚马逊现在说是系统的问题,就算是系统的问题,也是人为设定系统执行了擅自删除的操作,在没有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单方面取消订单,这样的行为太恶劣了。”
律师观点 根据新消法,亚马逊涉嫌欺诈
电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是新消法重点关注的内容。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琛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新消法的出台对于电商平台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了,不能发货的情况下要有一定的承诺,在全数退款后,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下单时有货又成功付款了,亚马逊却在未知会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取消订单,根据新消法,这涉嫌欺诈。作为国际电商平台,这样的行为也涉嫌监守自盗了。如果所有平台都在无法发货的情况下擅自取消订单、删除用户账户记录,那谁还敢上网购物?亚马逊这样做没有给用户带来安全感,也会因此失去用户的信任。
陈琛表示,根据新消法第55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倍。
对此,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亚马逊明显是合同违约。网购平台或第三方卖家待售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款等所有详细信息展示在网站上的行为应视为要约。而买家下单购买货物时,即视为对要约的承诺,此时网购平台或第三方卖家跟买家之间达成商品买卖合同,该合法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对于网购类消费者遭遇的“砍单”(电商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面取消订单)事件,买家有权要求网购平台或第三方卖家继续履行该商品买卖合同,否则,网购平台或第三方卖家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凌先生的案例,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根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亚马逊擅自删除用户的账户信息,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也起到了反面效果。而对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赵占领表示,目前的监管更多靠社会举报,政府部门才会介入,若有需要,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出公益诉讼。
羊城晚报记者 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