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机构
- 发布时间:2015-03-18 08:33:34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福建保监局按照中国保监会总体部署,正式设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简称“消保处”),配备专门的人员队伍,统筹负责辖区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这将从组织和机制上进一步提升福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业化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据介绍,消保处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负责辖区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保险消费者保护具体工作等。
据悉,去年福建保监局坚持“防风险、抓秩序、护消费、强基础”,通过多种举措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12378保险消费者维权热线电话接通率保持在96%以上,定期开展保监局局长接待日活动,建立了各层级保险机构负责人消费投诉接待及研究日制度;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效率,12378受理的投诉件一周内办结率达到76.5%;积极推进辖内诉调对接工作,实现8个设区市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督促保险公司提高车险理赔服务,推进车险投保理赔提示制度、简化车险理赔单证、实施车险理赔时效指标测评、建立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等,5000元及以下车险案件结案周期由2012年末的18.48天下降到2014年末的11.64天,报案结案率由91.42%提高到94.06%。督促保险公司规范销售行为,修订完善人身险公司销售人员行为指引手册、新产品售前培训指引等制度,在全国首创投保人记录系统,开展销售行为季度滚动自查自纠,保险销售引发的问题逐步减少。(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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