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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私募基金要小心陷阱

  • 发布时间:2015-03-18 02:33:40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

  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提醒您:

  我国私募基金历经2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证券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目前总规模发展已过万亿人民币。但近年来,有些人利用私募基金通过变相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同时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必须了解私募基金,并且不被高收益、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宣传所迷惑,保护好我们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

  那么,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又称私人股权投资,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在购买私募基金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购买,切勿只一味追求高收益,使自身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中,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它通常所用的手段一是利用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诱使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二是以购买产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三是向投资者推销境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期待上市出售后获利等渠道和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活动通过高收益、高回报等诱惑甚至蒙蔽欺骗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将集资参与者的合法财产置于高风险之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吸收的资金支付先前吸收资金的回报,给集资参与者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投资陷阱,许多违法犯罪分子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非法占有集资参与者的合法财产,给广大集资参与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有的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由此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据法制日报2014年7月25日报道,华融普银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以高额返利等方式,吸引客户投资,以山东高超等项目发行有限合伙基金产品,共有3700余人在该公司投资,涉及金额38亿余元人民币。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非法集资以高息为引诱,它不受法律保护,容易造成参与者惨重的损失。广大投资者要高度警惕各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承诺高额回报”、“未经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募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私募基金”等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为了您和家人幸福,坚决抵御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天源证券西宁西关大街第二证券营业部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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