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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2315体系15年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逾151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3-15 18:5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15日表示,中国12315体系15年来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1.5亿元(人民币,下同)。

  马正其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月15日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围绕贯彻落实新《消法》,组织全方位普法宣传培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完善12315体系建设,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前,中国工商部门已建立起覆盖城乡、五级贯通、便民高效的12315体系,从1999年电话开通,15年来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579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1.5亿元。

  马正其说,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后,社会各界对新《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理解不一,致使网络购物消费者诉求较为突出。为此,2014年7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针对消费者诉求情况,专门约谈了国内十家主要电商企业,就电商行业落实新《消法》有关规定提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1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细化了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行为的罚则。

  他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新《消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进行了细化,对新《消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商品和服务的宣传行为、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网购等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商品和服务“三包”责任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制。

  据悉,新《消法》实施一年,中国工商系统依托12315网络共处理消费者诉求757.88万件,投诉量及增幅均居五年来最高,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28亿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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