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4197件
- 发布时间:2015-03-12 20:16: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2014年山西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4197件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3月12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媒体,正式启动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活动,通过发布年度消费警示、曝光维权典型案例,以及发布投诉热点等多举措保护消费者权益。
12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胡凤莲称,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和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4197件,办结案件162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0.22元。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案件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2万元。
其中,据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铎介绍,2014年,山西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3000人次,受理投诉2577件,调解处理2554件,调解率99%。涉案总金额为327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9万余元。
此外,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祝占先宣布,201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和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汽车自燃、保健品谎称可治病、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建筑公司和供货商侵犯商标权、商店销售假冒烟酒和不合格节能灯、汽配部销售假冒机油和房产中介公司用小产权房冒充大产权房等案件。
在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当日公布的2014年消费投诉八大热点中,电子电器类占总投诉的21.%,服装鞋帽类投诉占总投诉的12.14%。购车者越来越多,家用汽车质量服务问题增多,占总投诉的8.94%。家庭装修质量服务问题和服务业投诉也已成为热点。
此外,快递服务和网络购物问题也在逐年增多。货物在投递过程中环节多、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货物丢失的问题时有发生。网络购物主要问题有虚假宣传,图片实物不相符;售后服务没保障等。祝占先说,因网络购物大部分是异地交易,找不到经营主体,成为解决纠纷的难点。
据了解,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正式施行,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祝占先认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后,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的权益将得到更多保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