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航空出行保障服务更加完善
- 发布时间:2015-03-02 08:30:29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吴丹报道:民航局最新修订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航空运输的管理和服务,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航空出行。
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一直是民航运输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从民航局运输司了解到,作为指导我国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此前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由民航局于2009年4月30日发布,这一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保障残疾人便捷乘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残疾人对航空运输服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民航局在总结残疾人航空运输工作经验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此前的《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办法》共计65条,合理规范了一架航班载运残疾人的人数,明确了相关部门要为残疾人提出服务需求和办理乘机手续提供方便,强调了要充分尊重残疾人安检中的隐私,完善了残疾人登机、离机的规定,新增了对残疾人到港提供协助和服务的内容,增加了对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的要求。
为更好地施行新《办法》,保障残疾人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民航局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以优质服务树立行业形象,正确认识我国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的现状以及在设施设备、服务规范、人员素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贯彻新《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提高残疾人服务层次和水平。
记者了解到,为帮助各航空公司、机场对新《办法》进行正确解读,了解新《办法》对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的具体监管要求,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已于今年1月对来自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航空公司和机场的150余名学员进行了培训。新《办法》正式实施后,民航局将对残疾人航空运输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制定专项检查单,对航空公司、机场、地面代理人落实新《办法》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持续督查。与此同时,民航局还将进一步加强与中残联合作,加强对残疾人乘坐飞机相关要求和常识的宣传,使更多残疾人了解航空运输的特殊性,享受乘机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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