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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商家打折不开具发票属违法

  • 发布时间:2015-02-21 16:38:1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广州2月21日电(记者王凯蕾)“凭什么打折就不能开发票?”杨女士与家人在广州一家酒楼吃完饭,结账时被告知如果想打折就不能开具发票。

  记者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春节期间,税务部门接到多起类似杨女士这样的投诉:有商家以春节期间消费一律不开发票、发票已用完为理由不给发票,或直接对要求开具发票的消费者加收10%的手续费等。

  针对以上的情况,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回应称,商家以打折促销、发票用完、加收手续费交税金等借口不开具发票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法律。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不少消费者误认为发票只是一种报销凭证,不报销就不用拿发票,其实这是一个认识误区。发票是最重要的消费证据之一,无论消费多少,都应向商家索要发票,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如消费者在遇到商家无理拒开发票时,应保存相关的消费凭证,通过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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