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2-13 15:30:32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山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根据总量减排考核情况,2013年和2014年我部分别对山西晋城沁泽焦化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冶化分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什店发电厂、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热电厂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9家企业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经研究,现同意对上述9家企业解除挂牌督办。请相关省(区)环保部门将上述企业纳入总量减排的重点监管范围,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确保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0日
抄送:山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