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儿童座椅进出口下月起须强制性检验
- 发布时间:2015-01-29 04:35:02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讯员 刘佳 沈玉香
本报记者 高丽莎
早报讯 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月1日起,进出口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强制性检验将正式实施。
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沈玉香告诉记者,2014年我国进口儿童安全座椅主要集中在宁波、广东、上海、北京等口岸,大约有20多家儿童安全座椅进口商,部分进口儿童安全座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口。
但是,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的质量安全问题难以让人放心。据2014年12月广东检验检疫局公布的相关抽查情况显示,不合格情况突出,其中最关键的安全项目——动态试验项目不合格的有4个批次。动态试验是通过模拟汽车行驶过程中遭遇碰撞或紧急刹车,以此来检测儿童安全座椅对儿童乘员的保护能力。
鉴于儿童座椅的质量安全高风险性,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认监委去年初联合发布了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俗称“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指出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又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增设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定为“A/B”,即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调整自2015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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