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主角诉讼请求被驳回
- 发布时间:2014-12-26 16:31:39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连建明)杨剑波诉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案及市场禁入决定案今天上午公开宣判,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驳回杨剑波的诉讼请求,杨剑波败诉。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乌龙指事件”,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光大证券之后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
2013年8月31日光大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罚单,光大证券被罚款5.23亿元,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杨剑波等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作为“乌龙指”的主角,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的杨剑波不服判罚,今年2月8日将证监会告上法庭。4月3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杨剑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证监会撤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请求法院予以驳回。当庭辩护的主要核心是错单交易信息是否内幕交易,因相关认定此前尚未有过先例,因此双方在关键问题的争论较为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