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股市场操纵案被立案调查
- 发布时间:2014-12-20 07:33:43 来源:南宁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近期对市场操纵的执法工作情况,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通报了证监会与最高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助机制建设的情况。
1 立案调查18只股票的市场操纵案
张晓军表示,市场操纵行为严重破坏“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是引发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常见因素之一,危害巨大、 后果严重,是《证券法》、《刑法》中明确禁止、规制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证监会历年来打击的重点。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査和调査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18只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2 今年以来市场操纵行为有新变化
张晓军介绍,今年以来,市场操纵行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是操纵持续时间短、建仓拉抬出货快等隐蔽性较强的类庄股操纵模式有所抬头;二是涉案人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对倒交易、虚假申报撤单、尾市拉抬等多种手法交叉并用,操纵股价非法获利巨大;三是出现“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选择性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和市场操纵行为新特点,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已于近期开展打击市场操纵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 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线索;二是集中力量査处市场操纵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操纵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3 征求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意见
近日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在证券期货领域开展行政和解试点,证监会昨日开始就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这为行政监管直接为投资者提供救济开辟了新的渠道。
该和解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合理确定行政和解补偿金额度,尽最大可能补偿投资者,同时确保行政和解补偿金的补偿公平公正,和解补偿金由第三方专户管理,建立高效的补偿机制,简化申请程序。二是严格限定适用行政和解的范围,明确权力边界,证据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不适用行政和解,防止以和代查,保持监管执法压力,建立严格的和解实施程序。
行政和解试点适用范围和条件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只有行政相对人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并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才能适用:已经立案并经过调查程序,但案件事实或法律关系不明确;有利于减少争议,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秩序;行政和解人愿意主动进行补偿;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其他主体权益。
4 券商牌照管理办法仍在研究制定
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通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作建设,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将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同时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内容将进一步扩展,增加71万余条失信知情人信息。
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该指引8月29日开始征求意见,正式发布的规则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增加了允许商品期货ETF支付保证金以外的资产部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以外的其他金融工具等内容。该指引发布为商品期货ETF基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将有利于改善商品期货投资者结构、提高商品期货市场流动性。
张晓军还表示,证券公司业务牌照管理、风险控制等办法还在研究制定中,条件成熟时会开公征求意见。
综合中证网、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