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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 发布时间:2014-12-20 03:31:4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3年,江苏省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6531元,其中财产性收入为633元,增长10.1%,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为3.83%。在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房东经济”:增加农民的房屋主产收益。拆迁安置过程中,在保障失地农民居住需求的前提下,接受和组织被拆迁居民富余的安置期房折价入股,由政府为其优先安排优质经营性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江宁区累计成立滨江、汤山等6家富民合作社,入社房屋超过400套,入社农民户均增收1万元。

  二是“股东经济”:增加农民的共有资产收益。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让农民做股东享收益。截至2013年,全市累计完成649个村居社区股份制改造,覆盖面达92%,分红超过2亿元,人均近100元。

  三是“土地经济”:增加农民的财源母体收益。南京市六合区在推进万顷良田工程中,坚持项目区农户原承包土地仍归农户所有,将原有四荒地集中整治后扣除部分村集体面积其余升溢面积全部均分给农户,使农户土地面积平均增加60%,通过村委会以年保底450斤粳稻/亩的标准集中流转后,农民的土地收益平均增长80%左右。

  四是“旅游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增值收益。南京市江宁区通过“金花村”建设,大力发展都市生态休闲旅游。改建后的“金花村”农民住宅变成乡村别墅,一幢房子以前20万元卖不出,现在200万元买不到,年租金达10万元。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增加农村财富积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以权生财;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以地生财;做活“合作”增收文章,让农民以股生财;建设好美丽乡村,让农民以美生财;培养农民市场经营理念,让农民以财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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