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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进入互联网思维时代

  • 发布时间:2014-12-18 21:29:26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汪名立  责任编辑:罗伯特

  12月13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联合主办的“文化中国:中国文化产业指数”发布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表示,文化产业进入到新的互联网思维时代。“2014年互联网思维广泛地影响了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也对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有它自身的困境。但是如果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那么文化产业发展速度会大大提升,中国成为全世界文化创意产业的主场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文化产业与互联网融合

  “我们中国文化产业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其实整个中国产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BAT(百度、阿里、腾讯)三家公司总市值达到3.5万亿~3.8万亿元,互联网公司成为中国目前门类最齐全的文化企业。”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会上表示,中国文化企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文化产业很多正在或已经搬到互联网上,互联网企业正在主导文化产业并购和资源整合。

  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晓明也认为文化产业出现了产业融合的壮观景象以及代表了高技术的网络经济的融合。他认为这是由于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整个宏观经济转型的推动,受到新技术的推动,出现了不仅仅是文化产业内,各个行业之间的融合,而且出现了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行业的融合。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也表示,文化产业和互联网的结合,毫无疑问使大家都充分意识到对文化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是巨大的。互联网自身的发展,网民的增加,互联网对经济和生活的渗透,文化产业若能搭上互联网这辆快车,将能大幅度升级。

  魏鹏举说:“要实现文化产业和互联网产业对接,基本还要靠资本的逻辑和力量。马云之所以发展成全文化产业链式的托拉斯,也是通过资本的方式来做的结果。”

  互联网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原来是电影里面植入广告,以后是广告里面植入电影,现在微电影和微视频可能都是为了植入广告而存在。所以广告是核心,故事情节可能是植入要素。”陈少峰认为,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已经发生变化。平台为王、内容为王、专业垂直、O2O模式、延长产业链、股权众筹以及在线直播和在线参与等商业模式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传统的营销和传播放在互联网上,在文化产品中广告无处不植入。

  陈少峰说:“移动互联网环境给传统产业带来非常大的冲击,也是转型升级的机会。传统文化是线上模式,要懂得移动环境下的模式,需要再选择,包括营销。”传统的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对接需要模式创新,如熔接模式、产业链嫁接模式、同步模式、具备体验性模式、会员制模式、物流模式、产品独特性模式和体验性延伸模式等。

  知名文化企业LKK洛可可设计顾问总经理孟宪志在会上分享洛可可的成功经验时也表示,他们是站在现在消费者角度上开发产品,是通过互联网思维去考虑产品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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