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科学用药知识宣传
- 发布时间:2014-12-18 02:31:04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李锐
12月12日,在北京市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以“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来自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药检定所和顺义区相关单位的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专家与参加活动的人们认真交流,解答了农民在购买、使用农药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详细介绍农药识假辨假知识和安全使用技术,发放《禁限用药名录(2014版)》、《简易识别假劣农药》、《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行为与罚则》、《蔬菜农产品安全生产手册》、农药管理法制宣传光盘、挂图等宣传资料。销售商户、采购者及周边市民热情高涨,仅仅半个小时,5000余份的宣传资料发放一空。
近两年,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多发,部分地区违法销假劣农药的行为仍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农业投入品,农药作为最重要的投入品,管理好农药,从根本上杜绝假劣农药,就为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提供了安全保障。”北京市农药检定所副所长李常平说。2003年,国家取消《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农药的“夫妻店”日渐增多,这为农药管理带来了监管困难。所以,在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北京市农业局及时依法制定了《北京市农药经营者名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链条上涉及到诸多主体,农药经销商、农业生产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最大。农药经销商要卖‘放心药’,农业生产者要科学用药,监管部门要抓好农药管理,引导各环节相关部门和人员及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农药使用,都来当‘监督员’,这样才能保证‘健康餐桌’。”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检测中心组长周权介绍,食品检测中心每天都从商户采集70~100个农残检测标本,测查有机磷类和甲酸酯类两大项96个小项的农残数据,让商户有这样一个意识:只有自己的农产品是安全的,才能卖得出去。
农产品进入市场前属于农业部门的监管范围,‘入市’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吗?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法制科科长李久强说,农产品批发市场涵盖了农产品批发的商户、农产品采购商和市民,这些人群是加强农药宣传、实现‘健康餐桌’最好的宣传员、讲解员、监督员。这次专项活动走进农贸市场,就是通过对市场里长期商户的宣传,通过典型事件让他们懂得农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科学使用农药的意识,对固定进货渠道有更高的质量要求。而对于采购商和市民来说,要通过活动的宣传,对市场的商户敢于问:你的农产品是合格的吗?这样,由消费者监督经销商,经销商监督生产商的反向监督模式,从而达到净化农产品产业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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