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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明火 最高罚5万元

  • 发布时间:2014-12-10 06:33:48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李子俊) 眼下,紫金山林区进入冬季重点防火期。中山陵园管理局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据《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对动用明火者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个别市民携带火种上山,随意抽烟、就地烧烤等,体育公园的草坪之前就曾经发生过失火。”中山陵园管理局保卫处处长于应强介绍,目前景区在梅花山顶、紫霞湖、山顶公园等重点区域设有监控探头,24小时监控。在白马公园、灵谷塔、头陀岭等7处设有防火哨,定期开展防火巡查。

  于应强说,对任何在景区禁火区内吸烟以及动用明火的行为,景区绝不姑息, 若劝导无果,将依据《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在禁火区内吸烟的,处以100元罚款;动用明火以及燃烧树叶、荒草、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若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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