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2-09 06:33:37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万元)
(万元)
≤20%
出让年
限(年)
≥20%
建筑高度
≤0.4
规划指标要求
绿地率
容积率
1225
挂牌起
始价
40
竞买保
证金
加价
幅度
370
规划用地性质
3708.54
土地
位置
加油加气站用地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土地面
积()
阳江镇西莲村南埂
NO.2014G24
编号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4年12月9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相关资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每一轮有效报价之后顺延5分钟(不含审查时间),5分钟之内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最高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二)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地块范围内杆线、树木及其他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本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四)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缴纳50%首期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其中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2.余额土地出让金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缴清。
如竞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数额支付土地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67号
电话:025-57307913025-57307910025-57895918
开户单位:南京市高淳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1250101201000006707
开 户 行:武家嘴建信村镇银行账号:3188810000000759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阳江镇西莲村南埂(加油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土告字
[2014]16号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备注:其他规划指标、公共配建及退让要求按照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划设计要点执行。
二.竞买人必须是经南京市商务局资格审查,符合建设加油站资格的企业法人。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28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一楼103室按规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元月12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元月12日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