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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少行政成本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 发布时间:2014-12-06 19:52:45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涉及食药监管局、工商、质检、卫生等13个部门。如此“分段管理、分类管理”的方式导致各部分互相扯皮或重复执法,消耗大量的财政资金。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防控体系,能够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发挥短期控制作用。重点针对具有“高度危险”的典型代表类型,制定点面结合的长效机制解决方案。结合落实食药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区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再有就是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体制。优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特别是针对危害食药安全问题的方式不断翻新、手段更趋隐蔽问题,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

  推进长期战略发展。用最少的行政成本获取可持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很多专家学者从多方面提出加强保障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管理和完善法律等建议,但成效并不明显,主要在于误认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和完善法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万能手段”,某种程度上还误导政府每年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出来解决食药安全问题。

  在具体实施行政成本支出和选择难易程度上,应当“优先短期战术措施力度,后长期战略步骤”,而在政策总体方向布局上坚持着眼“优先长期战略步骤,后重短期战术措施”。当发展和培育的农业龙头科技企业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供应体系有效果时,应逐年减少行政成本支出,重点发挥全社会资源功能。只有农业龙头科技企业品牌数量逐步超过中小微型企业数量,实现降低食品生产企业总数量的条件下,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危害食品安全企业的源头。

  应清醒看到保障食药安全的财政收入来源稀缺性。若不从长期战略高度推动农业科技与资本结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财政收入,解决监督管理行政支出是不可持续的。

  (作者系广东至正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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