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由“划桨”转为“掌舵”
- 发布时间:2014-12-06 19:52:45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切实解决好谁来买,买什么,向谁买,怎么买,买得值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谁来买”将落实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买什么”将购买的内容定性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和管理事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向谁买”是确定社会组织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怎么买”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基本上可以归为三个类型,即合同外包、凭单制、补贴制。购买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购买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如何实现“买得值”?这就要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后,政府由“划桨”转为“掌舵”,靠加强内控和依托外界力量监督两方面,对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生产和供给进行有效监管,确保购买产品物有所值。
目前澧县按照湖南省政府提出的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原则,遴选出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环境监测、新建公路养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7个民生项目开展试点。2015年澧县准备在此基础上选择新增相关项目先行试点,如县城环卫“三清”(去年引进深圳市升阳升、株洲市宏利德清洁公司效果很好)、垃圾处理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公安局协辅警经费、体育场馆运营、农村中小学校校车安全运营、园林绿化管养等。2015年,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遴选出来的项目合理安排资金,强化预算约束;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形成充分竞争的选择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益。
在实践中,澧县的经验是把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衔接起来,避免重复投入。
在预算编制环节,将凡是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全部从部门预算中独立出来,单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并编制2015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目录,向社会公示;在执行过程中,凡是未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要求规范运作的,一律不拨付财政资金;实现“费随事转”,防止一边花钱向市场购买服务、一边花钱养人不办事的现象,实现政府职能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向组织购买、质量监管转变,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全面推进。
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往往是直接包揽一切。这种行政服务体制,导致政府精简“减不掉”,政府运行成本高、效率低。澧县积极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改革的政策措施,实现“费随事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彻底实现政府本身的职能转移,将一些社会能够做得更好的工作交给社会来完成。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部门对于手中的职能舍不得放,成为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障碍。为此,澧县采取的措施是:首先由财政部门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民政、工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跟踪监督。其次探索事业单位编制退出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养人”向“养事”的转变。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事业单位向市场过渡,从而实现吃“皇粮”的人员逐步转化为企业公司员工,避免重复投入。(作者系湖南省澧县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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