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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 发布时间:2014-11-28 19:29:40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彻底解决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检查中“同一问题年年查却年年有”的现象,湖南省财政厅从2012年开始实施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监督,将预算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提升检查效能,更好地为部门预算管理服好务把好关。

  这一改革实施近三年,取得的效果获得相关各方称赞。

  同步监督:预警器和保护伞

  “我是这项改革的受益者!”在湖南省财政厅一间会议室,湖南省财政厅社保处的徐锐对记者开门见山地道出了自己的直接感受。徐锐对记者讲述了他亲身经历的一个故事:

  今年初,湖南省某省直部门预算单位在申报2014年的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时,申报了《政区大典》书籍编撰经费100万元。徐锐看到这个项目后,记得监督检查局对该部门的检查通报中有专门表述。于是,他拿出监督检查局对这一部门的检查报告,果然在里面查到了问题:2013年该部门已经申报过这一项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是一次性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徐锐说,这要搁在改革之前,这一重复申报的项目有可能不会被发现,也有可能通过审查。有了这项改革后,监督检查局的同步监督和重点检查,就好像设立了预警器与保护伞,凡是不符合规定的项目都不能过这一关。

  参加了此次同步监督检查的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检查二处副处长欧阳赞友说,他们收到该单位申报资料后,结合上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检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比对,发现这一项目已经在2013年的部门预算中申报过。检查结束后,他们将这一情况写入检查报告,并向社保处进行了通报。

  “这种针对预算编制的同步监督与重点检查对提高我们单位的预算、财务管理水平很有好处,对此我们有深刻的体会。”湖南省民政厅财务处副调研员贺德喜坦言,民政厅去年接受重点检查时,查出了一些问题。问题出来后,厅里马上组织整改,问题已经得到了初步解决。

  “去年以来,我们厅对预算、财务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新出台一项制度:每个季度都要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厅长和主管厅长都参加,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后再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下发。这样一来,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了。”作为一个老财务,贺德喜感慨地说,现在,财务的地位之高,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同时,民政厅还出台规定,将审核报账以文件的形式固化下来,还制定了12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内审管理办法。

  “现在,我们做到了每项专项资金基本都有管理办法”,贺德喜表示。

  同步监督:落实到各个环节

  开展这项改革,也是形势使然。“2012年以前,每年的3月份前后我们都会抽查一些重点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和执行检查。但检查结束后,往往省直部门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已经被批复了。这样一来,监督检查成果很难得到利用。”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周建元告诉记者:“再加上开展这项改革前,财政厅业务处室因忙于具体业务而对部门预算单位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出现,对其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了解不深入;而监督检查局虽然在检查中掌握这些情况,却不能将检查结果及时运用到预算安排之中。

  “这项改革,恰好能对上述两者取长补短。”周建元高兴地说。

  这项改革是从2012年开始试点的。欧阳赞友对记者进行了具体的介绍。

  为了提高效率,湖南省财政厅进行统一部署。自启动以来,省厅已将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监督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每年布置部门预算工作时,由预算处进行统一部署,将该项工作布置到所有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并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我们处和监督检查局沟通十分顺畅。”预算处朱娜告诉记者,每年7月开始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之前,预算处都会和监督检查局进行详细的沟通,对于监督检查局提出的注意事项和问题,都会在布置会上进行详细讲解,并就此提出具体的要求。预算处在拿到监督检查局提供的检查报告后,会及时与相关的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待业务处室有了处理结果后,会及时给监督检查局作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

  在此基础上,对预算编制实施同步监督。“在实施这项改革之前,有的单位提出,这样会不会延长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增加工作量?”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谭斌告诉记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省厅特意作出规定:在不改变原有预算编制流程、不增加省直部门预算单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对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同步检查: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两上两下”程序开展同步监督检查。

  省级预算部门单位在将“一上”资料报部门预算处时,监督检查局通过部门预算编制信息系统能实现实时信息共享,对新增项目的资料,则由厅对口业务部门另行分送。这样,监督检查局就能及时对单位“一上”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下”前将“一上”监督检查建议书面反馈至业务处室供其作为下达预算控制数的依据。

  “二上”时,监督检查局将“一上”整改情况结合“一下”控制数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基本支出预算的真实性、项目支出预算的合规性以及是否申报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对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在“二下”前反馈给预算处和部门业务处,由其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改革能否成功,方式方法很重要。为此,监督检查局针对预算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等特点,主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从预算布置环节开始介入,全过程参与预算编制和决策制定过程。在检查方式上,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结合,上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当年度的预算编制与下年度的预算编制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被查单位资料送审检查相结合等“四个结合”的方式进行,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事前审核把关到位,事中动态监控到位,事后成果利用到位。

  在检查面上,该局既注重对所有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的全面检查,逐步建立省直单位的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又注重选择部分事关民生、资金量大、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实施重点解剖。

  “目前已经有40至50家单位被纳入数据库,我们争取尽快将全省126家部门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其中。”谭斌表示。

  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这项改革进行近三年了。“我们认为,同步监督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湖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监督检查局局长庄大力对此进行了点评:

  改革完善了财政制度。通过部门预算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修订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两年来,共完善有关制度(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8项。例如,去年就修改完善了湖南省部分项目的定额标准,确保标准贴合实际情况。

  改革规范了财政行为。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省直部门的财务行为,庄大力为此提供了一组数据:2013年通过省级部门的预算编制检查,为省级部门预算安排利用长期闲置资金19.27亿元,增加省直部门非税收入预算1268.04万元,压缩省直部门基本支出3176.81万元。

  “还有就是夯实了财政大监督体系的基础。这算是意外之喜吧!“庄大力表示,在部门预算编制监督检查过程中,财政厅各业务管理处室对预算编制检查工作给予充分的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检查完成后,监督检查局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业务管理机构,主动为预算处、部门业务管理处室等提供监督检查建议。财政监督逐步嵌入到预算管理的日常业务流程,实现了对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等业务的日常监督,促使各机构主动接受监督,并自觉加强对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

  同时,在改革过程中,还建立了与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经常性联系的重要平台。通过部门预算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局与所有的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建立了财政监督联络员制度,从部门预算编制开始,加大对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的检查指导力度,实现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这项改革?庄大力告诉记者,省财政厅将研究制定《湖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为部门预算监督检查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确保该工作长期规范有效开展。

  下一步,要对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监督管理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完善。他表示,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采用基数加增量的方式扩大重点检查单位个数,逐步将所有的省直部门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编制监督检查范围。并且,要着力构建全过程的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机制。今后,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预算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局将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的同步监督检查与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相结合,确保全过程参与部门预算监督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监督财政内部的制约与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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