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男方买婚房登记女方名 分手后房产如何分配?

  • 发布时间:2014-11-21 08:00: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楼市智囊团

  文/广州日报记者 陈明

  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欢迎来信咨询,我们将请专家为你一一解答。

  咨询邮箱:180756352@qq.com

  男方买婚房登记女方名

  分手后房产如何分配?

  魏先生是一名工薪阶层,五年前与女友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于是两人就一起出资买婚房。由于女方想要“考验”魏先生的诚意,因此坚持房产证只能写她一个人的名字,魏先生予以同意。随后,魏先生将购房款50万元打入开发商的账上。随后两人同居的一年时间内,都是魏先生付装修款和按揭贷款。不料,购房一年之后,两人因为性格原因而分手了。对于房产,女方坚持认为根据产权登记,魏先生没有份,至于房款则是魏先生在同居期间出于感情原因自愿赞助女方的。为此,魏先生问:自己是否有权讨回房款或者讨回房产?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感情维持期间,魏先生出于婚约目的出资买房并由女方出面登记产权,这属于有条件的赠与行为,即是以婚约为前提条件。如今婚约不存在,魏先生有权利收回自己的赠与物即房产。只要魏先生能够拿出出资的账单凭证,将来如果诉讼至法院,法官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决女方返还购房款或者产权给男方。如果只是返还购房款,那么魏先生将无法享受房产增值的收益,因为属于借款给女方购房,增值部分属于女方享有。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