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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扫货别太用力市消保委发消费提醒

  • 发布时间:2014-11-11 06:33:39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陈杭 记者 陈久志)“双11”,这个由网络消费带动的全民消费的节日,一年比一年热闹,但暴露出的问题也一年比一年多。昨日,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事情是钱在兜里,千万别因冲动消费而忘记保存维权证据”。

  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双11”只是商家的一个游戏,所谓的“低折扣”促销未必真正便宜,许多低价商品都是假货、水货冒充,因此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货比三家,尤其不要在一个平台比较,甚至可以线下线上比较,同时更加注重差评,不要只看好评;尽量不要选择公共wifi,这些wifi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植入木马,以防误入钓鱼网站;购买商品尽量购买有标准的商品,没有标准维权鉴定会比较难;海淘代购商品不要迷信专柜验货,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只能遵循海外的法律进行维权,维权成本会非常巨大;从以往消费纠纷看,在收货时一定要先验收再签字,尤其是购买贵重物品要先保价;对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以及运费承担的问题,在下单前与店家进行一对一确认,并将聊天记录截屏保存好”。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新消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双11”,虽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但也不排除不法店家通过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既然是网购狂欢节就应该好好享受,但也要长个心眼保存好维权证据,毕竟闹出不愉快影响消费体验总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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