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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可抵押贷款

  • 发布时间:2014-11-03 04:52:27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小燕 刘文书) 在嘉善县惠民街道曙光村,一片200多亩的土地上长满了郁郁葱葱的红榉,前来咨询购买的客商络绎不绝。该村苗木专业合作社正是通过嘉善农商银行一笔60万元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撑起了这片红榉林。截至今年8月,嘉善农商银行发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已破亿元大关,总额达10440余万元。

  作为该县首个探索实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嘉善农商银行开办了抵押登记和贷款办理业务,并构建起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放贷流程。必须凭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出具的《嘉善县农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证》,并通过该行和县农业部门的审查,方能发放贷款。

  同时,考虑到县内实际情况,该行在实际操作中还将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范围扩大至流转土地剩余年限租金、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价值及流转土地预期收入等,有效提高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及其应用价值。

  5年来,嘉善农商银行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共激活“沉睡”的农业用地63690亩,缓解了农业经营者贷款难、抵押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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