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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国税局标准化服务纳税人

  • 发布时间:2014-10-24 08:36:16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王鹤立)自2014年10月1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全面施行以来,西青区国税局认真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为确保《纳税服务规范》顺利运行,西青区国税局积极组织全员培训,按照市局调整和修订后的《税收业务操作规程》梳理业务办理流程,督导干部严格执行。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媒体、网站、纳税人学校等渠道,积极做好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提醒纳税人及时关注办税流程的相关变化,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全面落实到位。

  据了解,《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后,纳税人在全国各地办理同一项涉税业务时,将享受全国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服务。《纳税服务规范》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依申请的服务事项为主,适当兼顾税务部门依职权进行服务和管理的事项,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具体包括9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服务规范。9类规范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每一大类又细分为若干服务事项,每个服务事项包括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内容详实具体,指导性强,使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切实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目前,试运行的《纳税服务规范》为1.0版本,在试行中将逐年不断完善至3.0版本。《纳税服务规范》的推行和不断升级完善,将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构建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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