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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罚款能否触动盐业体制加快改革

  • 发布时间:2014-10-20 07:52: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潘志贤  责任编辑:罗伯特

  食盐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社会对盐业专营的诟病可谓由来已久。

  对于黄先生因“跨区域用盐”被罚一事,有网友调侃:“我是南方人,在北方饭店吃饭,算不算跨区域用盐?”“在国外海里游泳,算不算走私海盐?”

  盐业专营之所以备受诟病,主要是因其垄断性已成为行业谋利的“遮羞布”。地方盐业总公司,同时又是各地的盐业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一些地方频发的盐业系统窝案也证实,这种体制容易滋生腐败,在国务院已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盐业专营已无继续坚持下去的法理基础。

  有知情人士算账后认为,盐业部门推高盐价赚取十倍暴利。业内人士称,食盐车间价120~220元/吨,出厂价400~500元/吨(加碘成本20~25元/吨),批发价1200元/吨,二级批发价1500~1600元/吨,超市价2600元/吨。

  官商一体的盐业专营制度,从汉武帝年间至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盐虽然价格低廉,但作为生活必需品,成为封建王朝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财税收入已经实现了多元化,据统计,盐税占国家税收的百分比也已由1950年的5.49%下降至2006年的0.04%,早已失去了财政“主力军”的作用。从财税的角度看,继续坚持食盐专营已经没有现实依据。

  2013年退休的陈国卫,先后担任过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17办事处副主任等与盐业改革相关的职务。他曾于2004年上书国务院领导,痛陈中国盐业体制之弊,呼吁对盐业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盐业系统内部,不少人也已意识到,与其墨守成规,不如主动变革,以应对市场的考验。

  改革是艰难的,因为它触及到了既得利益者。早在2001年3月,原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高层的批示,从2001年下半年就开始对盐业体制进行调研,但14年过去了,盐业改革方案始终没有落地。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王强近日带领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编办、食药监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盐业体制改革联合调研组来到安徽金寨县、岳西县、肥西县等地调研。王强称,对盐业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要统筹考虑,逐步实现盐业专营化向市场化的平稳过渡。

  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等对盐业体制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后,已在2009年盐业改革方案基础上,形成了新版《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这也是10多年来针对食盐专营体制改革的第七轮方案。据悉,新方案设置了新旧体制过渡期,并拿出了推进改革的时间表,拟将于2017放开专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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