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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00元罚款能否撬动盐业体制改革

  • 发布时间:2014-10-19 14:43:00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这是一个常识与常态反复被刷新的时代,层出不穷的奇葩事件不断让民众“长知识”。“跨区域用盐”,一个略显高贵冷艳的词汇,成为昨日最热的新闻关键词。

  起因来自于一则媒体的报道:10月15日,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开热干面馆的老黄夫妇,因为用了从郑州带回的食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发网友热议,大家纷纷对什么是“跨区域用盐”进行了充满想象力的诠释,例如“我是南方人,在北方饭店吃饭,算不算跨区域用盐?”“在国外海里游泳,算不算走私海盐?”“在网上买盐,会不会留下案底?”

  民众的戏谑是对这一处罚荒诞性的一种解构,但也反应了民间对盐业体制改革的一种期盼。尽管一袋盐才几块钱,老百姓一年也买不了几袋盐,但作为仅剩的、集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于一身的堡垒,民众希望这个堡垒被攻克,希望看到一个更加平等、自由、符合法治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对于整个国家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都有着极大的象征意义和启示地位。

  官商一体的盐业专营制度,从汉武帝元狩四年至今,已有2133年的历史。原因很简单,在自给自足的经济条件下,朝廷缺乏足够的税收来源,盐作为生活必需品,虽然价格低廉,但家家户户日积月累下来,可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为朝廷提供不菲的财政收入。

  随着市场经济大发展,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开放市场、自由竞争为特点的现代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现代国家的财税收入已经实现了多元化,并不单一依靠某个行业。盐税占国家税收的百分比已由1950年的5.49%下降至2006年的0.04%,早已失去了财政“主力军”的作用。从财税的角度看,继续坚持食盐专营已经没有任何历史和现实的依据。

  全国一刀切的专营制度所引发的弊端,更是让沿海地区的民众感触颇多。制盐企业按中盐公司的计划指标生产碘盐,消费者购买时没有选择余地,不得不被动接受加碘盐。这使公民健康出现新的问题,不论是碘充足地区还是碘缺乏地区都出现碘摄入过量的问题。而一旦实现市场化,食盐生产厂商可以根据各种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实现食盐产品的差异化供给。对于负担沉重的甲状腺来说,这可是一件大好事。

  行业垄断的盐业经济体系,完全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降低了国内盐业企业的生产效率和集约化程度。更重要的是,专营制度所形成的官商一体制度,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显得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地方盐业总公司,同时又是各地的盐业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一些地方频频爆发的盐业系统窝案证实,这种体制是一种容易滋生腐败的体制,在强调“法治中国”的当下,在国务院已经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已无继续坚持下去的法理基础。

  改革依然是艰难的。十几年来,盐业改革方案先后提出过6次之多,均无疾而终。然而,以官商分离,依法行政为代表的市场化改革已势不可挡。就在老黄被处罚的当天,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与美国盐业巨头莫顿盐业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力发展双方在华的合资企业,并通过后者批量引进美方各类盐产品,扩建包装生产线,应对全面扩大的产品市场投放。一个是市场化取向的对外合作,一个是固守成规的“奇葩执法”。也许,即使是在盐业系统内部,也已经意识到,与其墨守成规,不如主动变革,以应对市场的考验。

  最新的消息是,盐业局已向被罚者道歉,并退回没收的食盐和200元罚款,该局盐政科科长郭新安被停职,稽查队长王胜利被撤职。这200元的罚款,能否最终撬动迫在眉睫的盐业体制改革,并最终推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现?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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