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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交易场所存集中交易问题

  • 发布时间:2014-09-28 03:31:1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实习记者 董禹含)针对今年6月以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进展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日前表示,目前,各地检查的现场工作部分已经基本完成。检查发现,部分交易场所存在连续交易、集中交易等问题。

  据了解,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湖北、广东等7家碳排放权交易场所中,有5家纳入了检查范围。部分地区的检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告知交易场所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交易场所整改;其他地区的检查组正在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邓舸表示,集中交易方式一般适用于从事标准化产品交易的公开市场。目前,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基本可分为权益类、商品类两大类。

  权益类交易场所可以再细分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交易场所。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的主要产品(股份或债券)虽然为标准化产品,但由于这一市场定位于私募市场,股份或债券持有人数较为集中且不以短期买卖获利为目的,不需要也难以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其他权益类交易场所交易的产品应当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交易双方的需求也是个性化的,更不适合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商品类交易场所的定位应当是商品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商品流通,交易双方的目的是实现商品交换。在现货市场上,交易参与者对于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不尽相同,具有个性化、非标准的特点,因此现货市场交易的商品也应当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不适合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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