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黑名单”提供事中监管示范
- 发布时间:2014-09-25 02:32:25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王斌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公布的消息称,上海自贸区内已经有1467家企业,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期限公示其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名录。这是政府部门首次对自贸区企业实施日常监管所采取的一个重要行动。
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国家工商总局也在2月发出通知,从3月1日起停止所有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年检工作。事实上,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年检只有一种形式上的意义,而由于这种年检仅在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进行,市场的交易者和消费者缺乏了解企业真实状况的渠道,因此并不是一种好的制度。
上海自贸区建立以后,在市场管理上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其中企业信息公示作为一条先行先试的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在这同时,政府的工商管理部门将年检制度改革掉以后,必须同时加强对企业的事中监管。此次工商部门对上海自贸区内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公开曝光,并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就是一次有效的事中监管。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管部门曝光的只是未完成年度报告公示企业的“黑名单”,接下来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还有必要将在年度报告中出现虚假记载情况企业的“黑名单”公之于众。上海自贸区作为一个给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试验区,通过此举向全国企业提供了一个事中监管的成功示范。
原有的企业年检制度的终止,虽然给企业减轻了负担,但并不意味着企业责任的减轻。企业通过年度报告的公示,将自己置于市场的监督之下,可以让交易者、消费者更方便地了解到企业和其产品的真实状况,从而保持市场交易的公正和市场消费的有序,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也有利于锐意开拓、遵纪守法的企业得到更多的市场机会。
□周俊生(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