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向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生活补贴
- 发布时间:2014-09-11 01:30:47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操戈 见习记者 邓卫哲)从今年起,海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每月领取300元生活补贴,刚刚实施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将这一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
据统计,从2013年9月起,海南省政府和市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已累计向全省11个国定和省定贫困市县发放资金3328万元。截至目前,所有享受补助范围的市县都已按计划随工资系统发放。海南相关部门也已于上月初赴临高、昌江和定安3个市县进行专项督查。
海南省政府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少数民族、边远贫困等弱势地区的倾斜和对特殊教育教师、民办教师等教师的支持,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补足配齐各学科教师,在教师编制配备、职务评聘和晋升、工资待遇、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同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必须具备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者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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