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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试行车险“互碰自赔”模式

  • 发布时间:2014-09-04 05:33:07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讯员 蒋志军 张颖 记者 阮妍妍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然而,要是本该各走一边的两辆车不幸“碰”上了,就意味着接下来会有一大堆麻烦事儿。

  好在,自9月1日起,在杭州已经试行交通事故保险车辆“互碰自赔”理赔模式,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化繁为简的便捷模式。也就是说,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往返奔波。

  “互碰自赔”须符合什么条件?

  要想采取这种理赔模式,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首先,事故各方均在杭州市(含市属县市)同时投保交强险、足额商业车损险(含不计免赔附加险)和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附加险);

  其次,事故仅涉及车辆损失(不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不涉及人伤;

  第三,各方车损金额均在1万元(含)以下,且事故各方信息完整、准确,并同意走这种理赔模式。

  处理地点如何选择?

  如果满足条件的车主选择了“互碰自赔”模式,处理地点在哪里?这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事故发生地设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的地区,事故各方一同前往该中心进行处理,事故各方保险公司为各自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属于互碰自赔的,立即告知事故车辆双方被保险人“互碰自赔”具体理赔流程。

  第二,如果事故发生地尚未设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的地区,事故各方就近选择任一方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点一同前往进行处理。属于互碰自赔的,被选一方保险公司立即通知本公司互碰自赔指定联系人,该指定联系人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联系事故其他各方保险公司指定联系人。

  “互碰自赔”如何理赔?

  一旦出险,“互碰自赔”如何理赔?

  有关人士介绍,损失中的2000元在各自保险公司交强险财产损失中进行赔偿,超出2000元低于1万元的那部分损失在各自保险公司商业车损险项下进行赔偿。“各保险公司对‘互碰自赔’机制下支付的赔款,不再行使对对方保险公司的追偿权。”

  据悉,这种“互碰自赔”模式将在杭州试行至年底,然后再根据情况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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