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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一带一路后续投资重点涵盖能源等三领域

  • 发布时间:2015-10-20 08:51: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苏诗钰  责任编辑:王斌

  近期,中国对外投资进入快车道,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依然持续向好。统计显示,前三季度,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8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达到120.3亿美元,同比增长66.2%,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5.3%,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等国家。

  同期,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57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3059个,新签合同额达到591.1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4.3%,同比增长24.9%,主要涉及电力工程、房屋建筑、通讯工程、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

  上海金融学院浦东研究院执行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带一路”后续的投资方向和重点包括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领域。随着国内扶持政策不断推出,各领域的政策效果正逐步显现。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王鹏表示,就能源而言,国家电网公司率先提出全球能源互联网,及时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输电走廊,是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的积极举措。能源作为“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内容,涉及传统能源勘探开发合作,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能源合作,能源资源就地加工转化,以及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等方面。

  “进行‘一带一路’电力投资,还要让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鼓励较高技术水平核电、发电及输变电等行业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王鹏表示。

  肖本华表示,未来要想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更多合作,需要我国与沿线国家签订更多的投资保护协定来实现,降低国内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表示,中国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过程中,机遇和风险并存。中国企业“走出去”必须有保护自己的手段和措施。投资保护协定要先行,投资保护协定的内容和形式要有创新。

  “政府要先行,首先启动大规模谈判,建立保护企业的机制,减少出现摩擦的可能。尤为重要的是,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合理的成果分享机制,鼓励企业提升当地的人民和基础设施的产出能力。”郑新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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