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将全面提速。2021年11月,国家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统一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印彪表示,2015年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电价机制逐渐完善,交易机构规范运行,市场化交易电量大幅提升。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新能源快速发展,对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配置能力,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
他说,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促进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的内在需要,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机制保障,是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可靠供应的重要抓手,对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推动形成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机制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为统筹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舒印彪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充分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市场机制。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理顺一、二次能源价格,确保煤电成本有效疏导,稳定电力供应。规范煤炭和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组织、执行和监管,发挥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建立容量补偿机制,保障煤电固定成本回收,保证电力系统有效容量的长期充裕性。建立市场化的应急调度机制,实现应急保供经济责任的合理分担。
二是建立适应多能源品种的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进入市场,鼓励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建立适应新能源发电特性的交易机制。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考核机制,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引导全社会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科学合理评估新能源消纳系统成本,完善新型电力系统成本疏导价格机制。放开“保价保量”优先计划,推动各类电源和全体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实现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同网同价。
三是建立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的市场机制。将快速爬坡、备用等纳入辅助服务市场,促进煤电由电量收益向电力调节收益转变。积极推进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激发用户参与系统调节和保障供需平衡的潜力。完善需求侧响应价格机制,调动需求侧可调节负荷积极性。
四是依托省间市场统筹实现全网电力平衡。统一市场准入、交易品种、交易时序、交易执行结算等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优先推动煤电跨省跨区直接交易,加快放开跨省跨区发用电计划,推动用户直接参与省外市场,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直接参与跨省跨区交易。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