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3日讯(记者 畅帅帅)老龄化少子化问题已成为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生育政策,但结果仍不容乐观,人口出生率不断创新低。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指出,近期国家实行三胎放开政策,但相当多的人群表示“生得起、养不起”。住房、教育、医疗等直接成本的攀升,独生子女夫妇“四二一”家庭结构养老负担的加重,都挤压了育龄夫妻的生育意愿。除此之外,不少女性群体认为,当今女性劳动参与率高但就业权益保障不够,从而加大了生育的机会成本。
为进一步提升民众生育积极性,加快生育保障制度建设,金李提出如下建议。
一、实施长期的个税减免和经济补助政策
养儿育女成本高昂,不少家庭望而生畏。只有通过长期持久的补贴才能真正提升生育意愿。建议对三胎以上家庭大幅度提升个税起征点,并且从第三胎起每人每月提供生育补贴直至小孩成年。个税减免政策及经济补助政策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育意愿差异化实施。
二、大力兴建公立托幼机构,提高儿童入托率
中国0-3岁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隔代照料非常普遍。政策应大力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兴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并根据父母需求设置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网络,大幅度补贴入托费用,实现“幼有所托”,为父母解决后顾之忧。同时为(外)祖父母隔代照料孩子提供各种便利,包括随迁老人的异地医保报销等等。
三、进一步完善妇女就业权益保障
近些年,政府也在不断推行妇女就业权益保证的政策,但是落实到企业不尽人意,比如:生育假的延长直接导致企业尽量少招聘女员工,甚至不招聘女员工,女性休假期间没有产出工资待遇却不能停,加重企业负担,严重影响育龄女性就业。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推动落实男性陪产假等制度,打击损害女性就业权益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商业化生育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而非企业承担主要的生育假成本,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养育成本的局面。
四、增加儿童医疗的国家投入,为个体家庭减负
完善的医疗体系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6岁以前的儿童处于快速长发育期,很多的器官和免疫系统都没有发育成熟,比较容易患上很多的疾病。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将给整个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建议给6岁以前的孩子免费大病医保,减轻家庭负担。
五、对于多子女家庭提供较高基本居住条件保障
住房成本是大中城市养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显示,想生三胎的家庭中有换房意愿的家庭占比达89%。因此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同时,对于三胎以上家庭提供更高基本住房保障条件,可以有效降低抚养成本,提升生育意愿。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