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强建议加快推出股指期权 适当产品提供适当的人
- 发布时间:2015-03-12 10:54:05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恒
中国网财经3月12日讯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在2015年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快推出股指期权 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提案”。该提案中,贺强认为,我国股指期权上市条件已经具备,同时,推出股指期权有助于长期资金入市,是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举措。
在发给中国网财经记者的这份提案中,贺强逐一列举了推出股指期权的裨益。贺强表示,推出股指期权有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长期资金的资产配置;有助于构建宏观监管指标体系,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有助于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
贺强建议,在我国股指期权已经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当的人”,在开展股指期权产品上市准备的同时,争取尽快推出波动率指数,完善宏观监管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监管能力夯实基础。
附:贺强《关于加快推出股指期权 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提案》全文
关于加快推出股指期权 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贺强教授
从境外主要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股指期权与ETF期权都是资本市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两者合计占全球场内衍生品市场交易规模的近三分之一。
在我国,推出股指期权,有助于长期资金入市,加强金融系统宏观审慎监管,是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举措。《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指出:积极稳妥发展权益类金融期货期权产品。满足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尽快推出沪深300股指期权,这将是继股指期货之后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
一、推出股指期权的好处
一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长期资金的资产配置。股指期权具有独特的“保险”功能,如同购置住房时必须购买的财产保险,对于长期资金的资产配置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推出股指期权能够极大地推动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和社会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有效改善投资者结构,促进股市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改变频繁买卖、波段操作的投机文化,降低股票市场的过度波动,对股票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构建宏观监管指标体系,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将股指期权价格编制成“波动率指数”,可以反映投资者对未来的信心情况,成为一类重要、可靠的宏观监管参考指标。目前,美国财政部、美联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欧洲央行、英国央行等都把波动率指数列入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之中。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波动率指数为全球金融市场的各个监管机构提供了掌握市场压力、监控市场情绪的准确指标,有效提升了监管能力与决策水平。因此,推出股指期权并以此编制波动率指数,为我国宏观决策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指标,对于提高宏观决策与监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股指期权是金融创新最常用的基础性构件之一。通过将股指期权、期货与互换等其他衍生品相互结合,能够进行更为精细化、个性化的投资产品设计。我国金融机构可以藉此丰富投资策略、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实现差异化发展。从海外实践经验来看,推出股指期权有助于金融机构向广大居民和投资者提供更为丰富、优质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定制化投资产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更好的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二、推出股指期权的条件已经具备
当前,50ETF期权的成功上市与平稳运行,为下一步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我国上市股指期权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成熟、呼声强烈。
第一,证券、期货市场法规制度逐步健全,监管者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提高,为推出股指期权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沪深300股指期货已安全平稳运行了四年时间,积累了丰富的一线监管经验,形成了完善的风控体系。股指期权保证金制度设计安全稳妥,引入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形成对中小投资者的多重保护。
第二,市场机构股指期权业务准备充分,期盼产品上市的呼声十分强烈,为推出股指期权提供了扎实的市场基础。早在多年前,部分金融机构就开展了相关研究与业务准备,目前在股指期权方面的准备已较为充分。主要中介组织已经做好了股指期权业务与技术系统建设,市场机构具备实际开展做市商、套保套利等相关业务的条件。
第三,交易所股指期权上市筹备工作扎实完善,业务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类投资者对股指期权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断提升。据了解,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与制度设计已经完成,经过市场人士与业内专家的充分论证,得到了各界广泛的认可。交易所业务与技术系统的建设改造工作也已全部就绪,并经过近三年来的仿真交易充分测试验证,运行平稳顺畅,能够满足上市要求。
三、加快推出股指期权的有关建议
一是应贯彻落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宗旨,在合约设计上应注重体现抗操纵性,在规则制度上应充分考虑风险防范。积极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当的人”。同时,应常抓不懈地深入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投资者对期权产品的认知水平,全面提升运用期权进行风险管理的能力。
二是充分利用好股指期权的“支点”效应,在开展股指期权产品上市准备的同时,应积极做好波动率指数等后续产品的研发筹备。争取尽快推出波动率指数,完善宏观监管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监管能力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