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许锡龙:应为诈骗受害人建"原路返还"机制
- 发布时间:2016-03-02 10:26:2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胡爱善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许锡龙
中国网财经3月2日讯 在本次全国两会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许锡龙在向大会提交的建议中指出,针对信息诈骗案件呈现快速增长且大案、要案增多,整体呈高发态势的趋势,应尽快研究出台建立信息诈骗受害人资金“快查快冻”和“原路返还”机制的相关司法指导意见,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接到诈骗信息的人数高达4.38亿,占总人口32%。其中,广东地区发案率占18.53%。据报道,深圳地区涉及的案件中,单一案件损失金额最高已达1600万元,动辄损失百万元以上的案件更是屡见不鲜。
利用银行账户进行信息诈骗案件普遍事实清楚、性质确定、法律关系清晰。犯罪嫌疑人大多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介质,以中奖、冒充政府部门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欺诈,受害人被骗后将自身银行账户内资金划付至犯罪嫌疑人指定账户。受害人划转资金后,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天女散花式”资金划转,将资金转入其他关联二级、三级账户等,逃避公安机关资金追踪。
对于这类案件,目前的办理流程是,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由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持工作证及正式的法律文书到银行机构,办理涉案账户的冻结。在犯罪事实调查清楚后,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程序,人民法院审结后出具判决,银行凭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进行资金划付。整个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受害人的资金容易被犯罪分子转移,即使资金能被及时冻结,但返还给受害人也需很长时间。这对于一些老年人、经济条件较差的受害人而言,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许锡龙提出,对此类事实清楚、性质确定、法律关系清晰的利用银行账户进行信息诈骗案件,应建立简易、快速处理机制,节省司法资源,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一是建立“快查快冻”工作机制。通过制定法律予以明确,实现快速冻结涉案资金。即为使涉案账户内资金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公安机关可通过与银行事先确定的固定传真电话,向银行发送法律文书的方式,办理涉案账户的查询、冻结或暂停支付。公安机关事后再向银行提供纸质查询、冻结法律文书。
二是建立“原路返还”工作机制。通过制定法律予以明确,实现受害人资金早日返还。即在公安机关前期已对犯罪嫌疑人账户进行冻结的情况下,由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返还申请,公安机关出具《返还冻结资金通知书》、《解除冻结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由银行对涉案账户资金进行解冻,将受害人的被骗资金返还到原来的汇款账户上。账户资金涉及多个受害人的,如果所有资金均及时冻结,则向所有受害人返还资金。若涉案账户资金部分流失,低于若干受害人资金总额的,按受害人各自比例先行返还。
三是建议学习借鉴深圳实践。深圳市通过公安机关、银监部门、银行业协会间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涉案账户资金应急处置办法》和《信息诈骗案件中银行客户涉案资金按照原路返还受害人的合作协议》,推出了信息诈骗案件银行客户涉案资金“快查快冻”和“原路返还受害人”机制,效果明显。
“快查快冻”和“原路返还受害人”机制效果显著
2010年4月,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信息诈骗受害人资金“快查快冻”应急处置办法;2015年4月,再次率先推出受害人被骗资金“原路返还”工作机制
2015年8月4日,深圳市部署开展反信息诈骗专项行动,截至年底仅5个月时间已通过“快查快冻”机制止付冻结信息诈骗涉案资金9050笔,金额达二亿二千六百伍十多万元。2015年,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通过“快查快冻”机制止付冻结信息诈骗涉案资金1690笔,金额12637.51万元。
目前,深圳地区39家境内商业银行全部推行了信息诈骗涉案资金账户“快查快冻”机制;20多家境内商业银行已启动受害人被骗资金“原路返还”工作,仅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已“原路返还”受害人被骗资金18笔、金额达1074.31万元。目前,国内除深圳市外仅有四川、浙江、厦门、温州和广东中山等省市成立了省(市)级的反诈骗(欺诈)中心,推行了“快查快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