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发现“商机” 专盗酒盒盖标换钱
- 发布时间:2015-07-09 15:55:18 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7月8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周某是南昌市一批发部销售员,在工作中,周某发现四特酒包装盒盖标可以兑换现金,遂萌生盗意。今年2月11日下午,周某来到一饭庄内,对老板娘谎称自己是四特酒的推销员,可以兑换四特酒包装盒盖标,老板娘遂将饭庄内积攒的盖标拿给周某。在清点数量时,周某趁老板娘不备,抓起一把放入自己携带的包内,清点完后以身上没有足够现金为由离开。2月26日至3月24日,被告人周某又采用相同手段4次从饭店内盗窃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