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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君正回应与蚂蚁金服纠纷 因未分配利润

  • 发布时间:2015-01-06 21:2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业文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内蒙君正今日发布公告称,蚂蚁金服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完全违背了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批准部门上报的由三方股东共同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天弘基金增资扩股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现有股权结构没有任何变化,内蒙君正股票将自2015年1月7日起复牌。

  据悉,蚂蚁金服已于12月10日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君正”)为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针对内蒙君正拒不履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与认购协议》的问题,请求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协议向天弘基金缴纳应缴出资额6943万元,并请求裁决在内蒙君正全额缴纳出资额之前依法限制内蒙君正对于天弘基金未出资部分的股东权利。

  内蒙君正表示,天弘基金和蚂蚁金服2012年开始探讨业务合作,并于2013年6月13日正式对外发布上市“余额宝”。双方的业务合作实质是由天弘基金提供合法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增利宝”货币基金产品,“余额宝”是广大消费者购买合法金融产品的“技术外衣”。

  公告中指出“余额宝”业务迅猛发展获得空前成功后,蚂蚁金服在2013年8月才初次提出全面控股天弘基金的意向。蚂蚁金服控股天弘基金不是双方合作“余额宝”业务的前提和基础,此前对战略入股天弘基金没有兴趣。“余额宝”这一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取得了空前成功,才成为蚂蚁金服强烈要求控股天弘基金的前提和基础。

  2014年6月17日,天弘基金发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会计师首先提出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以确保公司能够准确、按时完成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此会计处理问题天弘基金三方股东都存在。

  内蒙君正称,蚂蚁金服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完全违背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批准部门上报的由三方股东共同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第五条第一款“根据本次增资扩股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公司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规定,直接导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没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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