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推开 通过外购等新增不动产企业将获益
- 发布时间:2016-03-20 07:45:21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明江
据新华社电昨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确保实现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确定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为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提供保障;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会议进行了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一是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二是在之前已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基础上,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同时,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解读
1 此次试点覆盖面更广
我国自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已经积累了试点经验并释放出了改革红利。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实行的是“双扩”,包括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剩下的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还包括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此次改革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促进作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2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从前期试点情况看,营改增试点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总体上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此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减税效应将会不断放大,预计今年就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额征税,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额征税,比如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3%,改征增值税后是11%,税率是提高了,但一个是按照所有收入征税,一个是可将建筑材料、施工机器等的进项税抵扣税款,所以税率上升,税基大幅缩小,税负会相应下降。”张斌说。
在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后,还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具体到某个企业,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可能在某一个时间点上减税效果并不明显,但从一个时间段上看,随着购进、投资的增加,生产模式的调整等,减税效果会逐渐显现。”张斌介绍。
3 延续原营业税优惠
根据改革方案,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全行业,特别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意味着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
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纳税人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中,还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从税制设计不增加企业负担。
会计审计学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说,允许企业购买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宣告消费型增值税体系就此落地,也标志着现代增值税制度初步定型。允许不动产抵扣,量大、面宽、比重高,大约占抵扣总额的60%,而且释放了鼓励投资的明确信号。
据介绍,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统一的增值税制度将逐步建立起来,今后将会通过进一步简并税制、公平税负,走向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