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陕西辽宁山东水产品检出禁用抗菌药
- 发布时间:2015-08-26 15:09:2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2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2015年5—6月24批次不合格水产品名单。其中发现9批次由陕西西安新城县和新城区海产品商行;辽宁省鞍山市、抚顺市和盘锦市水产品商行;山东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石斑鱼、黑鱼因检出抗菌药呋喃唑酮代谢物被通报。
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在2002年3月由农业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将呋喃西林列为禁用药。
据了解,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近年来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但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名单显示,10批次的水产品因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孔雀石绿被检出。名单如下:
据悉,我国在农业行业标准《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鱼药使用准则》中将孔雀石绿列为禁用药物,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明确规定孔雀石绿在所有食用动物中禁止使用。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是染料、杀菌药物,针对鱼体水霉病和鱼卵的水霉病有特效。同时,孔雀石绿还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
通报显示,4批次由陕西省渭南高新区小平调料店经营的鲤鱼、陕西省临渭区洋洋活鲜鱼店经营的鲤鱼、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华茂海产商行经营的鲈鱼、辽宁省大连长兴购物中心龙鹏活鲜鱼行经营的黄鱼中抗菌药物恩诺沙星超标。
通报还显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山海滨海鲜批发部经营的虾爬中检出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喹乙醇(以3-甲基喹啉-2-羧酸计);陕西省铜川新区盛邦海产商行经营的中华鲟(淡水)中土霉素超标。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水产品主要包括淡水鱼虾类和海水鱼虾类。共抽检水产品样品253批次,覆盖7个省(市、区)的11家生产企业。抽检项目包括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等禁限用兽药25个指标。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上述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