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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国反垄断绝没有内幕 隐情真不少

  • 发布时间:2014-09-18 06:13: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姚慧婷

  【经济周谈】中国反垄断:没“内幕”有“隐情”

  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中国反垄断执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不仅因为反垄断法实施六周年,更在于对一些违法企业的重拳出击,比如对12家价格垄断的日本车企处罚12.35亿元,引发舆论对“反垄断新常态”的点赞,但也有人因此疑惑——中国反垄断为什么突然加码?有没有内外差别?存在“内幕”吗?

  就此,笔者专访了反垄断执法的“龙头老大”——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从相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内幕”绝没有,“隐情”真不少。

  先拿“内外有别”来说。事实上,中国反垄断执法是先从国有企业开刀的。从茅台、五粮液,到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微博],哪个案子不是依法调查、严肃处罚?而之前,奶粉、平板电视等涉案行业中,同样不乏外企身影。案发率、处罚力度并不存在人为的歧视,压根没有什么“内幕”。最多不过是近期媒体的持续跟进、集中曝光,给人以“合成谬误”的印象罢了。

  其实,不仅对国企、外企一视同仁,哪怕是胆敢“欺负”外企的行政部门,执法者也从未手软。比如,发改委近期处理的“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就来自年初韩国驻华大使馆的“告状”——反映河北对本省客运班车实行优惠,幅度达50%,而天津的一家中韩合资企业未能享受该政策。发改委调查认定这属反垄断法所列歧视性收费,目前已经发送执法建议函,责令相关部门改正。

  再看“选择性执法”。反垄断法规定,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所以,很多时候,执法者才是依举报出击的“被选择”,而不是相反。据介绍,欧盟商会曾发布“对中国反垄断执法的声明”,为违法的企业叫屈鸣不平,之后又发函希望与执法部门“交流”,被严词拒绝。就连美国财长也坐不住,据说还给汪洋副总理写信,诉说咱们反垄断调查对美企的影响云云。甚者,还有吃里扒外的,比如社科院“砖家”张昕竹,拿了高通[微博]公司每小时800美元的咨询费,替人家说话,最终还被人家出卖……

  看到吧,没有“选择性执法”,却招来“选择性批评”,背后还是利益的纷争,是一些境外组织有计划的联手反抗。

  对内,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对外,据理力争,为企业“走出去”清障、除碍,这是各国政府的共通职责。然而,反垄断执法是个技术活,不能够“空手套白狼”,得有真刀真枪甩开膀子的本钱。与国外执法机构相比,我们的查处范围、力度还远远不够,执法力量薄弱且分散。拿发改委反垄断局来说,40个编制中只有一半专司反垄断,每人手头压着几个案子、数条线索。并且,因历史原因,反垄断既没有执法装束,也没有执法车辆、设备,去企业调查甚至被当做冒牌敲诈。突击高通公司,执法人员抱着大量涉密材料打出租车回来,非常危险,只好自嘲为“平民执法队”。

  执法范畴有狭义、广义之分,如果说狭义执法上的困难,经过努力还好克服,更广意义上的反垄断,只能靠体制机制的改革。执法中的不少阻力,并非来自企业,而是来自监管部门。比如正在调查的陕西证券佣金案,监管部门就有“护犊子”的嫌疑,令执法处处掣肘。一些政府部门与被监管者之间,“剪不断、理还乱”,少数干部的老婆孩子、七大姑八大姨,不少在被监管企业上班,如何公正执法?天下事,难就难在法之必行,反垄断法从一纸宣言到尚方宝剑,考验执行更呼唤改革,前路真是漫漫。

  “中国的大门打开了,会越开越大,绝不会关上。”这扇门内,反垄断执法远未“过了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不断增强执法的独立性,增进执法所需的人、财、物力,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拂晓行动”,更多的“零点突袭”。之所以如此执着,是因为我们坚信,破除垄断,方有企业成长、技术进步、市场繁荣,活力之源,就在公平公正的充分竞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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