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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营改增”试点启动 首张增值税发票开出

  • 发布时间:2016-05-01 06:4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5月1日0点1分,黑龙江省国税局“营改增”试点在哈尔滨市成功启动,纳税人哈尔滨华旗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成功开出全省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票面销售金额为1200元,适用税率为6%,税额为72元,价税合计1272元。来自省国税系统税务人员及新闻舆论工作者、企业代表等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试点启动标志着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现平稳转换。

  目前,全省各市地发生应税业务的新增4个行业试点纳税人均已成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着力点,对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转换新动能,特别是对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可以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税负。预计2016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二是能够发挥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作用。营改增的政策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可以有力地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三是完善科学、统一、规范的税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增值税全覆盖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对完善我国财税体制具有深远意义。

  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精心部署和统筹安排下,在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协作下,发扬“精、细、专”的工匠精神,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甘奉献,夜以继日、奋力拼搏,扎实推进新税制各环节工作。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省国税局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集中宣讲营改增政策,邀请专家学者介绍政策出台背景,征询重点行业纳税人代表的意见、建议。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以省国税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宣传回应。播放营改增公益广告,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设置省局门户网站营改增专栏,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采取内外、分级、分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培训工作,指定专人对重点企业和新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实施“人盯人、一对一”的个性化全程辅导,指导督促软硬件服务商做好对纳税人应用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纳税人“开得出票、认得了证、算得清账、报得了税、缴得了款”。通过12366热线及网上咨询平台收集纳税人关切的各类问题,发布工作提醒和告知性通知,做好政策辅导解读工作,帮助纳税人尽快适应税种转换。发挥行业协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与四大行业协会联系,共同举办“营改增”政策宣讲会。弘扬“工匠”精神,切实解决难点。对试点纳税人数据进行逐一采集、分析和确认,运用属地化管理、行业化管理及属地化与行业化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纳税人信息实地核查,逐户核对纳税人登记信息和经营信息,实现双方核心征管系统户籍信息的顺利对接,为后续管理服务打好基础、赢得主动。针对地税委托代征开票的难点,搭建国税局与软件服务公司、地税征管、办税服务厅之间的三方沟通桥梁,抽调人员成立专项业务推进组,进驻基层局现场指导工作一线,以“一对一”、“手把手”教学的模式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所有地税办税人员在关键时间节点前能够熟练掌握系统,按照规定步骤和程序顺利实现开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挑选业务骨干和中介机构资深从业人员组建营改增专家咨询团队,在媒体网站公布联系方式,实时解答试点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在办税服务厅建立营改增绿色服务通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调整增设服务窗口,由导税人员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疏导分流,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问题有人答、事项有人办、疑难有人解”。落实局领导带班、业务骨干坐班等制度,利用基层腾退办公用房和大型会议室,开辟专门的营改增服务场所,实施集中办理和流水作业,搭建良好办税环境,有效减轻办税服务厅承载负担。引导存量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联网缴税,完善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平台的功能,保证多元化办税渠道顺畅高效。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后,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将积极引导纳税人准确把握税制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优化经营模式,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加强对工作运行态势的动态监控,全面掌握试点行业税负变化情况,从税收与经济、税收与民生的角度,深入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和税收收入分析,积极提出合理可行的税收建议,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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