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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周起十条街禁行电动二轮车 违者罚款20元

  • 发布时间:2016-04-05 08:26:5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昨天(4日),记者从北京交管局获悉,自4月11日(下周一)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府右街、正义路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显然此次禁行的对象就是电动二轮车。交管部门透露,目前本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 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

  去年电动二轮事故3万起

  北京交管部门昨天表示,近年来,本市电动二轮车数量迅猛增长,据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市交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我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

  交管部门称,由于电动二轮车行驶中声音小,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逢违必纠不缴罚款扣车

  交管部门在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通告,确定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新规实施后,如何保证实施?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为确保通告顺利实施,交管部门将在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并深入十条大街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社 区、学校、商贸市场开展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加强限行区域的警力部署,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规定行驶的车辆坚决做到“逢违 必纠”。

  交管部门称,对违法行为人将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记者获悉,此次被禁行的电动二轮车包括普通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二轮车,除了骑行市民个人受影响外,正在兴起的外卖行业无疑将受到一定影响。对于禁行范围以后是否会继续扩大,交管部门称暂时还不能回应。记者 岳亦雷

  -十条禁行大街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

  ●广场东侧路

  ●广场西侧路

  ●府右街

  ●正义路

  ●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

  ●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

  ●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

  ●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

  ●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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