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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百台公车将开拍 缴保证金五万不限竞买数量

  • 发布时间:2015-08-24 14:16:27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张爱丽、杨华、张艳玲  责任编辑:李春晖

  备受关注的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一拍”进入倒计时。羊城晚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目前已有200余辆完成鉴定评估,部分车改单位已向省财政厅提出处置申请。据了解,拍卖车辆将陆续移交拍卖机构分场次进行拍卖,第一场拍卖车辆为100台左右,预计9月5日左右举行。

  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场拍卖车辆车型包括奥迪、帕萨特、雅阁、丰田吉普、奥德赛、凯美瑞、别克商务车、金杯和柯斯达等,其中约30%车龄在5年左右,约70%车龄在10年左右。预计将于8月25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出拍卖公告,9月5日左右举行拍卖会,拍卖会前将进行集中公开展示,地点初定为广州市机场路888号汽车市场内,具体信息以拍卖公告为准。

  首场拍卖会原则上不设竞买人名额限制,但现场拍卖如受场地限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竞买人数将在拍卖公告中约定,一般每场不少于500人。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办理竞买登记、获取竞买资格。为降低车辆拍卖成交后违约风险,缴纳人民币两万元竞买保证金的,只能竞拍一辆车;缴纳人民币五万元竞买保证金的,不限定竞买数量,保证金以拍卖会前到账为准。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醒竞买人应理性应价,买受人未按规定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原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凡被列入违约名单的竞买人将被禁止参加省直公车处置后续批次的拍卖,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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