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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新一轮价格改革

  • 发布时间:2014-11-26 11:31:22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发出新一轮价格改革“攻坚”的信号。

  价格与每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下一步,哪些价格要改?会不会带来一轮涨价?价格改革是不是意味着政府撒手不管?

  哪些价格要改?

  医药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已就推进药品和医疗服务改革的方案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并放开大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天然气价格改革 我国已于去年和今年两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按照计划,2015年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将实现并轨,非居民用气价格将逐步放开,居民生活用气也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

  铁路货运价格改革 今年年初,我国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与上限管理。记者了解到,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控股的新建铁路客票及运输价格等是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其他价格改革 烟草收购价格、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一些生产性中介服务价格等均是此轮价格改革研究的领域。

  价格改革就是涨价吗?

  价格改革不等同于涨价。由市场决定价格,意味着价格涨跌由市场供求决定,而合理的价格信号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破除垄断,撬动社会资本,消费者可选的商品种类更多,能享受更好的服务,生产者对市场的反应也更灵敏。

  近年来,我国连续两次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油品定价机制越来越透明,市场信号愈加准确,供求也趋于稳定。今年7月以来,随着国际油价的下跌,国内汽柴油价格已迎来“八连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与民生关联度较高的水电气等居民用价格,价格改革主要采用阶梯定价的方式,确保基本民生需求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政府放开价格是撒手不管吗?

  很多人担心,放开价格会不会进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

  “政府定价是‘一夫当道,万夫莫开’。现在放开价格后,对政府监管和执政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说。

  “监管本身也是改革,而且是难度更大的改革。不是政府不再对百姓负责,而是更好地为百姓负责。”王永治说,放开政府定价只是第一步,价格放开后,市场规则、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制定能不能跟上,政府能不能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执法,社会力量能不能发挥有效监督作用,都是亟待破解的课题。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这些年,我们经历的价格改革

  【电价】 为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我国从2012年7月1日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阶梯电价第一档覆盖80%的城乡居民用户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到95%的城乡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

  【水价】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实行阶梯水价制度。2014年初,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联合发文,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其余约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价格不上涨,但超出的部分将大幅上调,涨幅为50%-200%。

  【成品油价格】 我国于2013年3月底出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新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新机制运行一年半以来,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经历了12涨17跌12次搁浅共计41轮调价周期。

  【天然气价格】 我国已于去年和今年两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按照计划,2015年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将实现并轨,非居民用气价格将逐步放开,居民生活用气也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

  【医药价格】 为扩大医疗服务供给、缓解“看病难”,今年4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宣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今年5月,国家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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