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9日讯(记者 杜丁)今日,“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发布“医疗美容行业典型违法案例”,其中,上海光博士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200000元。
经查,该企业于某平台开设的商户销售“菲蜜丽”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宣传“女人变松 男人变心”等内容,宣扬了已婚男性在婚后寻求出轨的想法。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了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行为。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光博士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上海光博士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光博士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罗召芬。光博士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持股100%大股东。光博士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光博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何丽英。
(责任编辑:谭梦桐)